第八十四章-《野玫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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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赵晓冬道:“这个不是有纪念意义么?智能的我自己能买。”

    “行,你放在这里,你有空过来拿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。”

    赵晓冬看了眼一张脸比锅底还黑的男人,挑衅地扬起眉头,一改刚刚的嬉皮笑脸,露出符合他打扮的凶横模样:“喂姓秦的,对玫玫好点,要是知道你欺负她,我带人去江城收拾你!”

    秦墨终于炸了:“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收拾你!”

    “你来啊!”

    “靠,你以为我不敢!”

    叶玫伸手将两只快面贴面的斗鸡分开:“行了!都多大人了,幼不幼稚!”

    秦墨眼珠子一转,忽然靠在她肩膀,撒娇道:“我好不容易来你家,你就眼睁睁看我被人欺负!”

    叶玫:“……”

    幸好没旁人,不然自己这脸都跟着丢没了。

    赵晓冬嗤了声,做个呕吐的动作,摆摆手:“玫玫,我走啦,过两天来取收音机。”

    等人离开,叶玫伸出一指弹,戳了戳还靠在自己肩膀的人:“差不多得了。”

    秦墨站直身体,撇撇嘴道:“我还是不是你男朋友?一点不向着我。”

    叶玫:“你还能再幼稚点!”

    秦墨嗤了声,看向他手里的收音机,酸溜溜道:“原来你说初中做收音机送人,就送给这王八蛋!”

    叶玫摆弄着收音机,懒得理他。

    秦墨又说:“这小混混竟然说他是你初恋,可真是不要脸。他不是在打你注意,那你可得当心点,不过幸好你也不住家里。”

    叶玫抬头看了他一眼,淡声道:“他是我初恋啊。”

    秦墨:“……”他睁大眼睛,“他是你初恋?”

    叶玫头也不抬道:“十几岁情窦初开,喜欢个人又不是什么稀奇事,多少年前的事儿了。”

    “他不是个小混混吗?”

    叶玫想起什么似的,笑道:“你不觉得晓冬长得很帅吗?初中那会儿比现在更好看,天天都有小姑娘跑到他教室给他送情书。”

    秦墨一脸不可置信:“所以因为长得帅,你跟他谈恋爱了?”

    “那倒没有,我怎么可能早恋。我这人做事一向都挺有计划的,那时确实挺喜欢他的,想以后和他在一起。初三的时候,就天天放学后去隔壁抓着他补习,希望他能和我一起考上市一中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叶玫道:“补习了大概两个月,他就不干了,一见到我就躲,终于被我逮住后,拿出二十分的数学卷子,在我面前崩溃大哭,说他不是读书的料,让我别给他补习了,咱们不是一路人,还说我以后一定能找到一个可以跟我一起好好学习的男生。”说到这里,叶玫自己也乐了,“我当时就特别搞不懂,初中数学那么简单,我随便都能考满分,他二十分到底是怎么考出来的?”

    说着叹了口气:“万万没想到,我的初恋竟然夭折在数学题中。”

    原本一肚子酸水的秦墨听到这里,忽然就喜笑颜开,勾起嘴角道:“敢情这货是个智障啊,初中都能考二十分。不过他说得对,你会找到跟你一起好好学习的人,那就是我。我可是得过奥赛金牌的。”说着大气地摆摆手,“那我不跟他计较了。”

    叶玫斜他一眼道:“术业有专攻,晓冬虽然念书不行,但脑子活泛的很,二十出头就自己赚钱买车买房了,比某些人可厉害多了。”

    秦墨完全不在意被她拐弯抹角地损,翘着嘴角道:“初中数学能考出二十分的。脑子能有多活泛?真是可笑!”

    叶玫道:“他要成绩好点,就没你什么事了。”

    秦墨不以为意道:“可惜啊,现实中他是初中数学二十最终高中都没上的学渣,而我是跟你一个导师的同门。”

    叶玫看着他得意的嘴脸,好笑地摇摇头。

    虽然所谓的初恋现在想来有点可笑,但也正是从那时开始,她渐渐明白,自己未来爱情中的另一半,一定是能和她并肩作战,与她势均力敌,一起披荆斩棘的人。

    当然,也得长得好看。

    好在,她运气还不错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

    哈哈哈初恋真不能当男主,不然就是彻底的沙雕文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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